关于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1-06 17:25:55          来源: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85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桂各单位、县属企事业各单位:

根据湘政办发〔2018〕73号、湘发改价服〔2016〕62号、郴政办发〔2019〕1号、郴发改〔2019〕103号和桂阅〔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纳入政务中心统一收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的征收整合并入工程规划审批环节,网络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窗口录入的基础数据负责审核、开票、收费工作。房地产税费一体化中心负责把关,网络公司负责对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

二、征收范围和标准: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结合桂阳县实际情况,工业厂房、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等免征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商住楼、医疗用房、企业生活用房等均按照建筑面积4元/m2标准收取。

三、起征时间:2020年元月1日后履行工程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 新建商住楼等列入征收范围的新建项目,从2020年元月1日起计征。

请相关部门、房地产建设单位及个人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责编:刘艳萍

来源: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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